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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期限及流程

分类:生育保险  发布时间: 2020-11-20 17:11:34  阅读量: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及流程。参加社保生育保险满一年及以上的朋友,可以在生孩子后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休产假时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保险报销期限及流程吧。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及流程


  一、生育险报销期限

  成都市生育保险报销期限为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2个月以上(不含2个月),社保机构暂停拨付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机构备案。

  暂停拨付期间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拖欠的生育保险费补足后,社保机构再予拨付。逾期未备案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生育保险缴费2个月以上(不含2个月),视为重新参保。

  二、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及流程 第1张
 

  三、生育保险报销可报哪些内容?

  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1、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

  2、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等费用;

  3、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

  4、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5、依法应当纳入待遇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及流程。上文简单的介绍了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及流程,大家可以简单了解一下。最后,提醒一下夫妻双方只有男方参加了职工社保,在妻子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男方是可以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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