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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因工受伤是否可以领取多份工伤待遇?

分类: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 2020-12-07 16:17:49  阅读量:

  多次因工受伤是否可以领取多份工伤待遇?社保包含工伤保险,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为每一位员工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员工因公受伤可以享受工伤报销、工伤赔偿等工伤待遇。有朋友咨询在工作中先后三次因工发生事故伤害,并且分别鉴定十级伤残、十级伤残和不构成伤残等级,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享受两份十级伤残对应的工伤待遇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多次因工受伤是否可以领取多份工伤待遇?
 

多次因工受伤是否可以领取多份工伤待遇?


  了解多次因工受伤是否可以领取多份工伤待遇之前,我们要明确发生工伤和工伤复发的概念,很多朋友因为不了解工伤保险政策知识,把工伤复发误认为发生工伤。

  工伤复发是工伤职工原来的伤情再次产生,而工伤多次发生是员工又发生了新的伤情。员工多次发生工伤的,应当在每次发生工伤后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以确定员工的伤情是否属于工伤并评定伤残等级。

  对于员工多次因工受伤的,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员工多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并按照其在同一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来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换言之,本案中该工伤员工两次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则可以在每次工伤鉴定后享受对应的工伤待遇。但是在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只能按照十级伤残对应的标准享受待遇,并不能重复享受或者升级待遇。

  温馨提示:员工发生工伤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对于工伤鉴定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无法享受工伤等级相应的工伤待遇,但是可以向相关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
 

多次因工受伤是否可以领取多份工伤待遇? 第1张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多次因工受伤是否可以领取多份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根据工伤等级确定,员工一旦因工受伤,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了解更多工伤保险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