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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公告

分类:个税资讯  发布时间: 2020-12-08 15:41:55  阅读量:

  202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公告。个人所得税每一位公民达到交税条件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漏缴不缴是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来看看202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公告。
 

202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公告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2月4日
 

202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公告 第1张
 

《公告》出台后,扣缴义务人该如何操作?


  采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则需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判断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再按本公告执行,并需从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202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公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只要月收入超过5000且没有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超过部分就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了解更多个人所得税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