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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时限及所需材料

分类: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 2020-12-23 15:41:56  阅读量: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时限及所需材料。医疗保险按照比例报销医疗费用,缓解患者的经济压力。大家了解医疗保险的时候,比较关系的是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而医疗保险的报销时限却没怎么了解,有时候遇到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时候,会疑惑为什么我的保险不能报销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时限及所需材料。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时限及所需材料


  一、报销时限

  参保人员应于一次性住院治疗出院之日90日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年)凭相关资社保大厦三楼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逾期则不予报销。

  二、所需资料

  1、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发票)

  2、出院病情证明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4、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

  5、参保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大行或建行)

  6、参保人的银行账号(工行、农行或建行)

  注意: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在本市含区市县)的人员或者属于行业统筹人员、或者享受其它医疗待遇人员,若不能提提供发票报销联原件的请提供已经报账的证明资料。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本市(含区县)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纳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二)报销范围,报销时提供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复印件、基本医疗统筹支付结算表、身份证及银行账号。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时限及所需材料 第1张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


  在成都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出院时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以上的部分可报销30%。

  报销公式:报销金额=(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自费费用-自付费用-出院时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X30%

  本补充医疗保险终身有效,每份只能使用一次。报销一次性医疗 费用时;一次只能使用一份,报销金额不超过50000元。

  自费费用:

  是指住院过程中产生的不属于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自付费用:

  是指住院过程中产生的需个人首先按-定比例负担的费用。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二)


  在成都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出院时上一 年全市职工3个月平均工资以上的部分,可按下列标准报销:

  缴费满1年不满3年的报销300元

  缴费满3年不满6年的报销400元

  缴费满6年不满9年的报销500元

  缴费满9年不满12年的报销600

  缴费满12年不满15年的报销700元

  缴费满15年以上的报销2000元

  注意:

  持有多份本补充医疗保险并符合报销条件的,可以同时按上述标准合并计算报销医疗费,但一次合并计算报销的金额不超10000元。本补充医疗保险终身有效,每份每年可以报销一次(即每份每个自然年度可以报销一一次,以入院时间确定)。

  每份本补充医疗保险每报销一次报销医疗费时减少应报销额的5%,减少的比例最多不超过40%。

  注意: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 (二)报销的是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对于在院中途结账的多笔医疗费用,本补充医疗保险无法将其加在一起进行报销,请购买有本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慎重权衡在院中途结账。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时限及所需材料。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连续6个月及以上,才能获得报销资格,一旦断缴就不能报销了。并且,断缴超过三个月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会清零。建议参加医疗保险的朋友,不要轻易断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