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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分类:劳务派遣  发布时间: 2019-12-13 15:40:50  阅读量: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以劳务派遣形式接受劳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劳动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劳动派遣单位的劳动派遣期限,不得以连续任用期限分割为数项短期劳动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1张

  二,双方的法律责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人以上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

  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派遣劳务的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

  2,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除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外,该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即劳动合同的强制性和约定条件,应在合同中载明。还应说明派遣工人的雇主,派遣的时间限制和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