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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社保新政策出台

分类:社保常识  发布时间: 2019-12-11 15:46:54  阅读量:

个体户社保新政策

  个体工商户雇用职工,必须按照社会保险费的有关政策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非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如果支付单位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地方税务机关将责令其缴纳或补缴。时间限制,并将自欠款之日起每天收取费用。五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收取方法被保险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当地税务机关委托的银行代收。

  签署扣除协议:被保险人以其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银行网点签署扣除协议。为了确保被保险人的正常支付,在地方税务机关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后,继续执行由正规被保险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银行签订的抵扣协议。当地税务机关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将继续履行催收职责。被保险人还可以根据我的意愿与银行重新签订借记协议。

个体户社保新政策出台 第1张

  费用批准:

  签订扣除协议后,被保险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银行开户手续,补充相关信息,选择养老保险金缴费等级,核实应付金额及其他相关服务。被保险人应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选择下一个社会保险年度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水平,并核定应付金额。

  费用支付:

  被保险人应按照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的规定,支付应付费用,并将应付金额存入我本人在每月18日之前开立的养老保险费的银行账户。银行扣缴费用后,应向当地税收主管部门报告付款。